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體育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09-28 08:52:09 點閱:460
一、於疫情期間之學校游泳及體育課程教學,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(室外1公尺、室內1.5公尺)。
二、相關防疫工作事項夾帶於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