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9-22 11:10:52 點閱:208
轉知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109年度「鄭豐喜獎學金」相關資料1份(如附件),請符合條件之學生於10/8(四)前備齊資料向輔導室提出申請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9月1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08879號函辦理。
二、獎學金相關資料,業已刊登於教育部「圓夢助學網」(網址:https://helpdreams.moe.edu.tw/),如同學有申請需求,請自行上網瀏覽。
三、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,請逕洽該基金會何小姐詢問(電話:02-27532341)。
申請資格:肢障者子女,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新卡),障別為肢障者,障礙程度為中度、重度、極重度之子女,就讀大學、專科、高中、國中、國小者,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,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。
◎肢障者的親人子女、非親生、非法院認定者,不受理。
◎肢障者領養子女未經法院認定者,不受理。
◎肢障者的子女於求學過程中逢肢障者父母往生,本會專案受理申請。
◎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時數,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(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,請在申請書中勾選,決審加分)。
◎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本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,不得缺席,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,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