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委請國立成功大學辦理之「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-114學年度設計教育/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」修訂版及調整對照說明各1份,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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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學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2-19 16:44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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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7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0128156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本案前於113年10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30410608號函諒達;本案計畫期程原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(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),惟為減輕行政作業負擔,爰將計畫期程調整為114學年度(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)。 |
三、 |
承上,旨揭修訂版計畫係將計畫期程由學期調整為學年度,並配合調整相關表件,至申請資格及課程類別與課程內容等未調整;調整重點摘要如下(詳附件調整對照說明): |
(一) |
計畫期程調整為114學年度(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)。 |
(二) |
參與課程共備次數:需參與課程申請計畫前至少2次共備;執行課程計畫期間,每學期至少1次共備。 |
(三) |
增加縣市政府協助事項、總計畫團隊及各區基地大學聯繫電話。 |
(四) |
相關表件(包括計畫申請表、經費表、課程發展紀錄表、成果報告書及收結算表)配合調整為學年度。 |
四、 |
隨文檢送「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-114學年度設計教育/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」修訂版、調整對照說明各1份。 |
(一) |
總計畫團隊(國立成功大學)承辦人:蘇品亘小姐、莊秀貞小姐,電話:(02)23145277。 |
(二) |
中區基地(國立臺中教育大學)承辦人:黃于庭小姐,電話:(04)2218-3387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