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1-26 12:46:24 點閱:44
一、依據本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縮短修業 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(全部學習領域跳級)鑑定報名對象、資格、時間及地點 如下: (一)報名對象: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七年 級資賦優異學生,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。 (二)報名資格:前述資賦優異學生,其七年級上學期全部學 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,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,全部加 總之分數,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.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 分等級99以上。 (三)報名時間及地點:於114年2月12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 中午12時,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,再請各校彙整報 檔 號: 保存年限: 1 1130004165 ■■■■■■ 輔導室 ■■■■■■■ 收文:113/11/18 ■■■■■■■ 有附件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裝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訂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線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. 第 2 頁,共 3 頁 名資料,於114年2月19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中午12 時,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行政 組辦公室辦理報名(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),逾 期不受理。 三、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(全部學習領域跳級)鑑定報名對象、資格、時間及地點 如下: (一)報名對象: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八年 級資賦優異學生,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。 (二)報名資格:前述資賦優異學生,其七年級下學期全部學 習領域定期評量及八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前二次定 期評量平均成績,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,全部加總之分 數,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.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9以上。 (三)報名時間及地點:於113年12月9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 中午12時,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,再請各校彙整報 名資料,於112年12月11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中午12 時,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行政 組辦公室辦理報名(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),逾 期不受理。 四、簡章函知各校並公告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 (https://www.newboe.chc.edu.tw/-業務專區-檔案下 載-學特科-特殊教育-資優藝才組-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相關表件)。 正本:本縣各國民中學、本縣各縣立高中、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、彰化縣私立精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