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1-12 11:35:53 點閱:50
說明: |
一、 |
依據嘉義縣政府113年10月7日府教終字第1130254658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
徵件時間:民國113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截止。 |
三、 |
徵件項目:散文項目、新詩項目、繪畫項目。 |
四、 |
競賽辦法:各項目取前三名及佳作三名,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及獎金。 |
五、 |
第23屆竹中文藝獎實施辦法請見附件,書面海報另以郵寄送達。 |
六、 |
敬請 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,增益其文學創作與繪畫素養,實感德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