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9-16 10:00:26 點閱:570
彰化縣113學年度縣長盃小鐵人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旨:推廣小鐵人運動,促進身心健康,培養奮發進取之精神。
二、依據:彰化縣政府113年9月16日府教體字第1130359342號函辦理。
三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
四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立彰泰國民中學
五、比賽日期:113年10月3日(星期四)至10月4日(星期五)。
六、比賽地點:彰化縣立體育場、彰化縣立健興游泳池。
七、參賽資格:凡就讀本縣境內各國中、國小之學生並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組隊參賽;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可報名參加。
八、比賽分組:(每校每組限報10名選手)
(一)國小組:
(二)國中組:
九、比賽流程:檢錄→游泳(游泳池)→路跑(體育場外圍)。
(一)著泳裝檢錄並攜帶路跑服裝,檢錄完畢,將路跑服裝放置轉換區。
(二)依序完成競賽項目:
國小組 |
中年級 |
游泳200公尺→路跑2公里 |
高年級 |
游泳300公尺→路跑3公里 |
|
國中組 |
游泳500公尺→路跑5公里 |
十、競賽規則:依照最新修訂之小鐵人規則辦理。
十一、裝備說明:每位參賽選手,須自備下列裝備:
(一)游泳-泳鏡、泳帽、泳裝。
(二)路跑-浴巾、跑鞋、路跑服裝(自行置放在「裝備轉換區」內)。
十二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(星期五),下午5時止。
(二)由參賽學校統一報名,將報名表填妥後加蓋關防(一式2份,另一份自存,於領隊會議時校對用),於113年10月1日前(郵戳為憑)連同選手保證書郵寄至彰泰國中體育組收(地址:500彰化縣彰化市自強路357號),同時以電子郵件寄至l650907@gmail.com(第一個字是英文L小寫),收到紙本及電子檔後,方完成報名。
(三)洽詢電話:04-7369676分機203或205。
十二、會議資訊:(不另行文通知)
(一)技術會議:113年10月2日(星期三)上午9時於彰化縣立體育場召開。
(二)裁判會議:113年10月2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於彰化縣立游泳池召開。
十三、獎勵辦法:
(一)完賽證明:參賽者於時限內完成比賽,發給完賽證明。
組別 |
總完成時間 |
國中男生組 |
50分 |
國中女生組 |
60分 |
國小男生高年級組 |
30分 |
國小女生高年級組 |
35分 |
國小中年級組 |
35分 |
(二)本項比賽錄取名額如下:參賽人數2至3人取1名;4至5人取2名;6至7人取3名,往後依此類推,每增加2人則增加錄取1名,至多錄取8名(國小組至多錄取12名)。
(三)各組前3名者頒發獎牌1面及獎狀1紙,其餘名次各頒發獎狀1紙。
十四、申訴:
(一)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,不得提出抗議。
(二)有關競賽上之所發生之問題,得先口頭申訴外,惟須依規定於該項比賽完畢後30分鐘內,補具正式手續以書面報告提出申訴。比賽進行中,各參加單位隊職員或選手不得直接質詢裁判。
(三)合法申訴應以書面方式,由單位領隊、教練簽章後,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,並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。提出申訴時,需繳保證金新臺幣1,000元整,申訴理由不成立時,得沒收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。
十五、附則:
(一)競賽之賽程表,請自行於113年9月30日後,至彰泰國中網站查詢。
(二)國中組依學生證檢錄,國小組依在學證明書檢錄。
(三)本競賽是否列入彰化縣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「競賽成績」項目積分採計類別,須經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小組研議認可,請自行登入網頁查詢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chc.edu.tw/k12,並依照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項目認可採計原則辦理。
(四)本次競賽相關會議及比賽日,出席人員之學生、工作人員及帶隊教師,請學校核予公(差)假登記。
十六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大會隨時修正或補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