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9-16 09:44:19 點閱:181
一、依據本縣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個別化教育計畫檢核 實施計畫籌備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因應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 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之推動,瞭解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 心障礙學生(以下簡稱身障生)及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 (以下簡稱雙特生)個別化教育計畫執行現況,以利提升 身障生及雙特生適性教育之品質。 三、辦理方式及檢核對象 (一)分散式資源班、巡迴輔導班(含不分類巡迴輔導班、在 家教育巡迴輔導班、身體病弱巡迴輔導班、集中式特殊 教育班),依班級數每班抽一份IEP進行檢核,障礙巡迴輔導服務(如:視障巡迴輔導班、聽語障巡 迴輔導班、自閉症巡迴輔導班、情緒及行為障礙巡迴輔 導班)之學生每種類型至少抽一份 。 (二)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(不含接受特定巡迴輔導服務), 則以普查方式進行檢核 。 四、繳件 (一)繳交期限:113年10月11日(星期五)前繳交。 (二)繳交內容:每位學生舊生之112學年度及113學年度上學 期的IEP新生只需繳交113學年度上學期的IEP(以上皆含 會議簽到及開會紀錄掃描檔)。 (三)繳交形式:學生之IEP電子檔檔名請以學校及學生姓名呈 現,如「○○國小-班型-陳○豪」。 (四)各班以校為單位,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資料夾並壓縮檔 案,檔名以「○○高中/國中/ 國小」呈現, 將上述資 料 Email至特教中心輔導組IEP檢核信箱jhc.iep@gmail. com電子郵件主旨請用「○○高中/國中/國小IEP 檢核」 呈現。 五、空白表格可於本縣教育處新雲端>業務專區>檔案下載>06學 特科>特殊教育>03輔導組>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> 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個別教育計畫空白表格下載。 六、各校撰寫新學年度IEP,表格請以113年度新修訂表格為 主。 七、檢附計畫、檢核表及檢核標準供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