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9-16 08:50:02 點閱:65
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 總說明 為有效推動特殊教育,整合本縣特殊教育資源,建構完整特殊教育支援系統,設 置任務編組性質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配合中央「國民教育及特殊 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」於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訂定發布,爰擬具「彰化縣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」草案,其訂定要點如下: 一、設立依據及目的。(草案第一點) 二、本中心之工作組織及任務。(草案第二點) 三、本中心之人員配置、進用條件及任務內容。(草案第三點) 四、本中心之人員其任期、續聘應踐行之程序及不適任消極資格涵蓋之情形。(草案 第四點) 五、工作會議之召開及工作計畫進度之審查。(草案第五點) 六、擔任本中心各項職務減授基本授課節數及其聘任期間之權益。(草案第六點) 七、本中心人員考核方式及獎勵措施。(草案第七點) 八、本中心經費來源及各相關協辦人員獎勵方式。(草案第八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