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教育部委託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辦理「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項下『113-2學期設計教育及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說明會』」(附件實施計畫與申請說明各1份)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學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08-01 10:29:15
點閱:172
一、 |
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9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2600283B號核定函「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─中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計畫」辦理。 |
二、 |
113學年度第2學期設計教育及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重點說明如下: |
(一) |
計畫期程:113學年度第2學期(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)。 |
1、 |
高級中等學校(普通型、技術型、綜合型)之「美術」、「藝術生活」或「設計群」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。 |
1、 |
設計教育課程: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,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,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,每學期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3萬元。 |
2、 |
基本設計課程: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,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,每學期補助4萬元,申請對象如下: |
(1) |
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「基本設計」課程,執行教師方可申請。 |
(2) |
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「設計群」教師,不限制課程實施科目。 |
(四) |
課程內容需融入「重大議題」,以「六大構面」做為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,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計教育課程,並需參與至少兩次的課程共備活動通過後,提交完整「課程計畫申請書」、「經費表」及「後續課程發展修正紀錄表」待審核通過後,即成為種子教師。 |
(一) |
時間:113年8月20日(星期二)14時至15時10分 |
(三) |
講師: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助理教授/美感計畫共同主持人─凌天 |
(四) |
主題:113-2學期設計教育及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說明 |
(五) |
報名方式:線上填寫報名表單,即日起至113年8月12日(一)止。 |
(六) |
報名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aQD85nfLnypCiz9C9 |
五、 |
旨案活動相關費用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「中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計畫」經費項下支應。 |
六、 |
隨文檢附「113-2學期設計教育及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」暨「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-113學年度第2學期設計教育/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說明與格式」各1份。 |
七、 |
相關事宜請洽本校專任助理黃小姐,電話:04-22183387,電子信箱:yuting0819@mail.ntcu.edu.tw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