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3-01 13:53:26 點閱:110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3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0107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教育部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,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 、機構資源,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、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,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,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。 |
三、 | 辦理期程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,專款專用,經費不得移作他用,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