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1-19 08:04:30 點閱:145
一、依據本縣112學年度彰化縣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。
二、為推廣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教育,學校端可規劃一系列有關原住民族教學活動(例如:族語學習、母語朗讀、戲劇表演、技藝展演、音樂與舞蹈創作等)、學習情境營造、原住民族相關學校本位課程、結合家庭與社區等相關資源共同推廣原民文化等。
三、本案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3年3月2日(星期五),以郵戳為憑,請有意願辦理之學校逕寄計畫書及概算表(附件)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-劉家甄老師收,每校補助上限為新台幣三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