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 / 張貼者 設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07-21 12:02:48 點閱:166
一、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112年7月19日荒字第1120000191號函辦理。
二、開放借用期間為112年9月11日至113年1月12日止,共8個場次,詳細借用辦法見附件。
三、該次展品為推廣性質,供申請學校無償借用,各校僅需負責宣傳、展場布置作業,安排時段供志工解說並帶領活動,並於展覽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供成果報告回傳至tu526@wilderness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