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1-21 10:46:24 點閱:201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1年1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76967號函辦理。
二、欲申請之學校應依實施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辦理,並檢附提案申請表(頁數上限為15頁)、經費概算表及送件檢核表1式3份,於111年2月9日(星期三)前將前開資料寄(送)達(郵戳為憑)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王鈞浩先生收,申請資料請存入光碟或隨身碟(含1份word檔及1份核章掃描之PDF檔),逾期視同放棄申辦。111學年度申請表格已更新,請勿沿用舊申請表版本。
三、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,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「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」申請旨揭計畫,偏遠地區學校旨案計畫最高得申請經費新臺幣20萬元,並放寬以代理教師擔任,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先。
四、此為一學年度之計畫,請各校提報閱讀推動教師後勿任意更動原先教師。
五、檢送111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、提案申請表及送件檢核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