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9-29 07:43:17 點閱:165
(一)教育部 (二)中華民國童軍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
五、承辦單位:彰化縣童軍會
六、協辦單位:彰化縣九年一貫課程教學輔導團綜合活動輔導小組、彰化縣大村國中
七、參加對象:共 40 名(額滿依下列順位錄取)。 (一) 彰化縣第 21 期國民中學候用主任 16 名(務必參加)。 (二) 縣屬高、國中學校未曾受木章基本訓練之現職主任與候用主任。 (三)各國中任教綜合活動之非專長教師(含代課老師),請各校推薦至少一名,以正式教師優先錄 取。 (四)學校與社區童軍團團長、服務員。 (五)學校志工及熱心關懷青少年活動、童軍教育暨運動之社會人士。 (六)凡全程參加研習之教師同意給予公差假,全程參予並完成線上證明核給研習證明,取得研習 證明者優先任教國中童軍教育課程。
八、實施方式及活動內容:配合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課程實施。(童軍技能研習、分站活動、手工藝活 動、體能活動、生態與環境保護、探涉活動、營火、交誼與服務等活動) 九、研習日期與內容:110 年 10 月 23-14 日、10 月 30-31 日共四天二夜,分二階段進行(課程表如 附件一)。
十、研習地點:彰化縣溪湖鎮媽厝國小。 彰化縣溪湖鎮媽厝里湳底路 67 號 十一、報名費用:新台幣 1,200 元整(非本縣教師或服務員參加人員一律收報名費 2000 元.)。(代購 一套制服費用及報總會業務費、保險),個人報名費用由所屬單位負擔或酌予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