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9-16 13:45:37 點閱:171
依據110年9月8日行政公告第11007665號賡續辦理,重新公告。
一、本案訂於110年9月18日至10月30日假彰興國中辦理。
二、研習對象為本縣立高中及國中小教師。參與本研習之學員請務必報名111年度教育部閩南語認證考試。
旨揭研習四場次為系統性課程,鼓勵四場次皆能全程參加,提高學習效益。
參加本研習者,鼓勵參加之後本府辦的初階研習(由埔心國中、彰泰國中承辦)。
本研習4場次全程參與者,之後報名彰泰國中初階研習班,優先錄取。
因埔心國中辦理之初階班第一場在110年10月23日,羅馬拼音班尚未結訓,故報名埔心國中初階班,以羅馬拼音班前3場次研習皆有參加者,優先錄取。
本案聯絡人:本土指導員陳虹君老師096309405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