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圖書館9/13(星期一)開始提供師生書籍借閱,借閱辦法詳如內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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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/ 張貼者
設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1-09-11 09:1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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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圖書館9/13(星期一)開始提供師生書籍借閱(星期一~五的第1、2、3、5節下課時間開放前往借閱),板擦、粉筆領取請於1、2、3、5節下課時間至圖書館領取。 PS.段考週不開放借閱 ※ 未開放借閱時間請學生勿私自進入圖書館
- 欲查詢圖書館館藏,請至明倫國中網頁 →校內常用連結→點選《明倫圖書館藏查詢》https://read.moe.edu.tw/074511/library→ 書籍搜尋→輸入書名即可查詢,記住該本書登錄號前往圖書館,告知館員登錄號館員即可協助尋找到該本書。
- 圖書館借閱辦法詳如下。
- 國一學生證尚未發放,請國一學生穿著有繡學號制服當日前往圖書館借閱書籍,方便館員確認學生身分。
- 若因疫情關係宣布停課,請同學停課當天離校前將向圖書館借閱之書籍歸還至教務處設備組。
彰化縣立明倫國中圖書館書籍借閱辦法
借書
- 教師:以「身分證字號」借閱。
- 學生:以「學生證」借閱。
※可續借一次
借閱本數、期限
- 教師:最多可借10本,以28天為限。
- 學生:最多可借5本,以14天為限。
- 圖書志工:最多可借7本,以14天為限。
還書
請將書當面歸還圖書志工,待登入電腦後才可再借。
※「電腦系統」不允許當天借當天歸還。
停權及復權
- 停權
- 若所借的圖書逾期,「電腦系統」將會停止所有借書權利,直到圖書歸還為止。
- 圖書逾期ㄧ星期尚未歸還,將送交「導師」或「學務處」處理。
- 復權
- 圖書逾期幾天「電腦系統」就會停權幾天。
- 停權借書期滿後,電腦系統才會自動復權。
毀損、遺失賠償方式
- 毀損圖書或遺失圖書將停止借書權利,直到賠償圖書為止。
- 必須在一星期內賠償新書。
- 超過一星期以上將送交「導師」或「學務處」處理。
- 學生在期末、離校時或教師退休、離職時,一律清還所借的圖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