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3-18 20:46:03 點閱:1064
1.申請對象:
(1) 中/低收入戶 或 政府機關核定需補助 或經導師認定具清寒事實者
一年級 :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、無任何記過或缺曠課紀錄
二、三年級 :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、無任何記過或缺曠課紀錄
(2)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
一年級 :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、無任何記過或缺曠課紀錄
二、三年級 :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、無任何記過或缺曠課紀錄
2.繳交文件:申請表 ( 請至教務處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) 、 成績證明、清寒證明(身障證明)、綜合表現紀錄表
3.繳交期限:4/8(三) 放學前
4.備註:詳細資訊請至獎學金專區查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