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3-18 14:15:10 點閱:385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27412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如欲申請旨揭計畫,請學校於填妥附件(計畫中附件2,頁數17-23)並自行增列核章欄位,於110年4月1日前寄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(信封袋請註明:110學年度「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提升學習品質計畫」,電子檔同步寄到電子信箱:orient@chc.edu.tw。 |
三、 | 檢附110學年度「學習區完全免試國中提升學習品質計畫」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