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1-14 17:22:45 點閱:1617
彰化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類招生鑑定簡章,如附件一。
依彰化縣政府110年1月14日府教特字第1100000195號函核定。
煩請各位考生或家長自行下載簡章列印,或於1/18(一)起歡迎至本校警衛室索取紙本簡章,謝謝。
任何問題請洽明倫國中輔導室(員林市明倫路2號/04-8311349 #400或4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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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現場報名
一、報名日期:110年4月7日(三)至4月9日(五)上午9時至下午5時。
二、報名地點:明倫國中圖書館
貳、申請程序:請填妥並繳交下列表件。
一、彰化縣 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學生鑑定申請報名表(簡章附件一)。
二、報名管道一:另檢附美術性向觀察推薦表與美術才能傑出表現之具體資料影本(簡章附件二)。
三、報名管道二:另加檢附簡章附件二及獲獎紀錄(簡章附件三),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備查。
四、考生最近3個月內正面2吋半身相片1式2張。
五、報名費用:新台幣 1400 元整。
六、身心障礙學生特殊考場服務申請表(簡章附件四),無需求則免。
叁、鑑定測驗項目
一、測驗項目:
(一) 素描45%
(二) 書法10%
(三) 水彩45%
二、測驗時間:110年5月8日(六)。
(一) 素描:上午08:20 考前說明,08:30~10:20測驗。
(二) 書法:上午10:40 考前說明,上午10:50~11:40測驗。
(三) 水彩:下午01:10 考前說明,下午01:20~3:00測驗。
三、測驗地點:明倫國中(考場地點考前一天校網公告)。
肆、鑑定報名審查(擇一報名)
一、管道一測驗方式:審議通過者,得參加美術術科測驗。
二、管道二書面審查:符合報名資格且近二年內 (108年4月9日至110年4月8日)曾參加政府機關舉辦之「全國學生美術比賽」或際性類科競表現優異,獲前三等項者;書面資料送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查通過符合標準者,得免試入班。未符合標準者,得依循管道一參加術科測驗。
伍、鑑定結果公告
鑑定結果110年5 月19日(三)下午5 點前公告於明倫國中網站,並由學校寄發鑑定結果通知單。